觀點網訊:5月13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近日對2022年第一季度因拒收現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主體進行專項公示。
觀點新媒體瞭解到,本次公示的行政處罰主體共7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時間範圍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底,處罰金額從2000元至4萬元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物業管理公司、保險公司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
具體來看,被處罰的單位包括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天山路街道衛生服務中心、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孝昌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鄉支公司、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沐陽支公司、泰興市曲霞鎮綜合服務中心、上海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東河鎮中心衛生院。
下一步,兩部門將繼續做好規範和便利人民幣現金收付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公眾合理、安全、順暢使用現金的合法權益。廣大市場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杜絕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歡迎社會公眾予以監督、依法維權,共同營造和諧便利的現金流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