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27日,首創鉅大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恆盛華創、首創鉅大與首創集團簽訂委託保證合同。
內容有關首創集團就該計劃(通過發行受益憑證為集團的營運和業務發展籌集資金而成立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向國壽投資(該計劃的受託人)提供增信安排協議項下所規定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恆盛華創(該計劃的原始權益人)須根據委託保證合同項下首創集團所承擔擔保責任的本金總額按0.7釐的年利率支付擔保費予首創集團。
首創鉅大已通過國壽投資(該計劃的受託人)安排成立該計劃,該計劃為一項名為國壽投資—首創鉅大奧特萊斯第一期資產支持計劃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將發行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350,000,000元的受益憑證。
董事會認為該計劃將成為集團從資本市場籌集資金的渠道,而由於該等項目公司的財務業績仍將併入集團的財務報表,因此集團將繼續享有該等物業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因該計劃而產生的現金流將進一步支持集團的業務營運及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