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20日消息,近日,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應對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和維權服務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規則,4月份提取支付時間預計為4月28日,請申請職工關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提取餘額(賬戶可提取餘額=賬戶餘額-0.01元),若賬戶可提取餘額不足,將導致4月份提取支付失敗。為避免提取支付失敗,職工可根據本人辦理業務類型,在4月27日前自行在線變更調低月提取金額。

通知稱,為儘可能減少疫情對租賃提取職工的影響,對4月份因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導致租賃提取支付失敗的職工,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在5月底對上述職工增加安排一次租賃提取支付(職工申請終止業務的除外)。

通知指,屬於職工租賃市場租賃住房不辦理網籤備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頻次為按季度提取,賬戶可提取餘額應當大於月提取金額*3。

屬於職工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頻次按月提取,賬戶可提取餘額應當大於月提取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