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31日,力高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披露有關未償還的2022年到期年息11.0%的優先票據及未償還的2023年到期年息13.0%的優先票據的回購要約及同意徵求的結果。
觀點新媒體獲悉,有關以上票據的回購要約及同意徵求於2022年3月30日下午四時正(倫敦時間)屆滿。力高地產宣佈,於經延期屆滿限期,2.62億美元的2020年8月票據(相當於未償還2020年8月票據的本金總額的約85.94%);及1.47億美元的2020年5月票據(相當於未償還2020年5月票據的本金總額的約97.81%)已根據回購要約及同意徵求有效交回並獲接納回購。
據此,待達成或豁免回購要約及同意徵求的條件,力高地產將於4月8日根據回購要約及同意徵求發行2.67億美元的2023年8月新票據及1.54億美元的2023年3月新票據II。2023年8月新票據將按年利率11.0%計息並將於2023年8月6日屆滿,惟根據票據條款提早贖回則作別論;2023年3月新票據II將按年利率13.0%計息並將於2023年4月7日屆滿,惟根據票據條款提早贖回則作別論。
據悉,力高地產將向新交所申請2023年8月新票據及2023年3月新票據II於新交所上市及掛牌。2筆票據原則上獲批准納入新交所正式名單以及於新交所上市及掛牌不應被視作本公司、附屬公司擔保人、合營附屬公司擔保人(如有)、2筆票據、附屬公司擔保或合營附屬公司擔保(如有)的價值指標。
而根據新交所規則,2筆票據如於新交所買賣,須以最小每手買賣單位20萬新元(或其等值外幣)進行買賣。因此,只要2筆票據於新交所上市及新交所規則如此規定,其如於新交所進行買賣,將以最小每手買賣單位15萬新元進行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