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25日,星星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根據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公司董事會目前可獲得的其他資料作出的初步評估,與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錄得的綜合稅前純利約3.1億港元比較,預計集團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錄得綜合除稅前淨虧損約3600萬港元。
公告顯示,儘管集團已將預售物業的現金流入入賬,但根據相關會計準則,該等預售物業的收入未能於本年度被確認。集團預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該等預期虧損主要是由於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次性出售子公司產生的可觀收益比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沒有完成銷售確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而導致收入確認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