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25日晚間,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披露盈利警告,並表示預計延遲刊發2021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觀點新媒體獲悉,珠光控股稱,相比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母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溢利約22.42億港元,預期於截至2021年母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溢利將錄得不少於80%跌幅,這主要是由於該集團於2021財政年度的物業銷售收入較2020財政年度的約43.84億港元減少,主要由於2020財政年度出售其於廣州御嘉投資有限公司(其持有用作出售及投資用途之一幢辦公及商業大廈及停車位)的全部股權,使其於2020財政年度確認出售物業的銷售收入約21.03萬港元,而珠光控股於2021財政年度並無產生該等銷售收入。

此外,珠光控股於2020財政年度出售其在廣州御宏投資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實現出售附屬公司收益約20.37億港元,而於2021財政年度並無此項收益;於2021財政年度應占其聯營公司銀建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虧損增加等。

另悉,珠光控股與公告中表示,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有關該集團2021財政年度的年度業績審核工作已受到不利影響,原因為為防疫而在人員出行、後勤及其他方面施加限制措施,加上其獨立估值師及核數師亦有員工確診感染COVID-19。COVID-19亦已影響了銀建及其附屬公司的2021財政年度的年度業績審核進度,而銀建預期其將未能於2022年3月31日前刊發銀建集團於2021財政年度已獲其核數師同意的年度業績。現時預期核數師將未能如期完成有關集團的所有審核工作。

因此,珠光控股2021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將不會在2022年3月31日前公佈。在核數師完成相關審核工作後,儘快公佈該集團2021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預計不遲於2022年4月29日。為讓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瞭解珠光控股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其將於2022年3月30日根據2021一財政年度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公佈其2021財政年度未經審核年度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