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4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親屬短線交易及致歉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執行總裁徐國宏直系親屬的父親徐信年近半年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徐信年在7月份買入1400股,交易均價4.19元,斥資5866元,以及在11月份增持6000股,均價2.91元,斥資17460元。

12月21日,徐信年賣出20000股,交易均價3.54元,套現70800元。隨後在12月22日,徐信年再次賣出10000股,交易均價3.89,套現38900元。

據悉,徐國宏於2021年10月19日擔任陽光城執行總裁,此時間點後其父親交易存在短線交易情形。本次短線交易中產生的收益為(賣出最高價-買入最低價)*短線交易股數=(3.89-2.91)*6000=5880元。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父親短線交易產生的收益應收歸公司所有。按照徐信年本次買入、賣出公司股票計算,上述交易行為產生的收益5880元(未扣除稅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信年已將全部收益上繳陽光城。

陽光城表示,徐國宏並不知曉該交易情況,交易前後徐國宏亦未告知其父親關於公司經營情況等相關信息。徐國宏對於未能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深表自責,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承諾以後將進一步學習和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並督促親屬執行到位,保證此類情況不再發生。

其親屬已深刻認識到此次事項的嚴重性,對因本次短線交易而帶來的不良影響致以誠摯的歉意,並將在今後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保證此類情況不再發生。

據悉,徐國宏及其親屬承諾:將自覺遵守《證券法》第四十四條關於禁止短線交易的規定,自最後一筆買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賣出公司股票,自最後一筆賣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買入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