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3日,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第十屆董事會2021年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據悉,於2021年12月23日,深振業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第十屆董事會2021年第二十一次會議。

會議通過兩個議案,其一是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申請銀行貸款的議案》:據公司資金需要,深振業決定向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人民幣3億元,期限1年,具體貸款利率以銀行最終審批為準。

本次貸款按月付息,用於自有物業維修、材料採購、代發勞務人員工資等用途。深振業表示將根據資金狀況合理使用貸款,妥善安排還款節奏。

其二,深振業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振業集團為廣州振業鴻遠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的議案》。

據悉,深振業全資子公司廣州市振業鴻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振業天成”項目開發需要,決定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雲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申請不超過10億元的項目銀團開發貸款。

按照銀行要求,深振業需為本次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深振業表示,公司持有廣州鴻遠公司100%股權,對其日常經營具有絕對控制權,有能力對經營管理風險進行控制,能夠確保通過銷售回籠資金保障償債能力,擔保的風險小且處於可控範圍內,且廣州振業鴻遠公司對此次擔保提供了全額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