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東莞二手房交易個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
10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官網發佈公告稱,11月1日起東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
公告指出,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此前東莞二手房交易個稅可按照全額2%或者差額20%徵收。此外,契稅按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徵收1%,90平方米以上的徵收1.5%;第二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徵收1%,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徵收2%;第三套及以上3%。
鄭州市房協: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 不開展無序價格競爭
近日,據鄭州市房協消息,為營造規範有序、公平競爭的房地產市場環境,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秩序,保障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和高質量發展,該部門近日向全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經紀機構發出十條倡議,從房地產銷售價格、資金監管、房源信息等多方面提出了指導建議。
該部門倡議,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房地產行業自律公約,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如實申報商品房銷售價格並按照申報價格銷售,不開展無序價格競爭。遵守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不挪用、佔用或違規使用交易資金,保障房地產交易資金安全和當事人合法權益。
嚴格落實收費標準公示制度,倡導一站式服務和一次性收費。
佣金、代理費(渠道費)等收取比例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不採用脅迫、捆綁等不正當手段高收費、亂收費,謀取不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