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近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廣東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明確廣東省契稅適用稅率繼續保持3%,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的,選擇貨幣補償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徵契稅;超出貨幣補償的,對超出部分徵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不支付差價的,免徵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徵收契稅。
據瞭解,優惠稅率仍執行。90平以下,徵收1%;90-144平,徵收1.5%;144平以上或者二套,徵收3%;與此前徵收的稅率一致。
去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授權地方在3%-5%的稅率幅度範圍內決定本地區具體適用稅率,以及決定部分情形免徵或者減徵契稅的具體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