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4月26日,廣州番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番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通知》提到,將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指導,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政府指導價格,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備案價格。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將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不予辦理交易網籤備案。

同時,嚴查新建商品房違法違規銷售行為,商品房銷售須明碼標價,執行“一房一價”標價,不得高於備案價格銷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以及收取未標明費用,不得以捆綁搭售、“雙合同”或者附加條件、抵扣房價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收其商品或者服務價格,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通知》表示,要規範中介機構經營行為各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在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不得采用內部認購或僱人排隊製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以及通過炒賣房號非法牟利,聯手炒房人、售房人抬高房價操縱市場價格。

此外,還將加強人才購房政策管理。對享受番禺區高層次人才服務卡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番禺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