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4月21日早間,ESR公告宣佈,於4月20日,董事會建議該公司採納新長期獎勵計劃。

公告披露,ESR董事會認為,採納長期獎勵計劃將令ESR得以授出各類股份獎勵(如受限制股份單位及績效股份單位),從而令該集團透過向技術嫺熟及經驗豐富的人士提供獲得本公司股權的機會,繼續吸納彼等、獎勵彼等留任以及激勵彼等為集團的未來發展及擴張努力奮鬥。

董事會認為,擁有合適人才為集團持續成功的關鍵。

觀點地產新媒體從公告獲悉,採納長期獎勵計劃須待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1)股東於股東周年大會通過決議案以採納及批准長期獎勵計劃以及授權董事會根據長期獎勵計劃授出獎勵以及配發及發行或以其他方式處理長期獎勵計劃相關股份;(2)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獎勵根據長期獎勵計劃歸屬時將予配發及發行的股份上市及買賣後。

另悉,除非被提早終止,否則長期獎勵計劃(倘採納)由採納日期起10年內有效。

公告還披露,長期獎勵計劃的參與者將包括ESR僱員、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代理或顧問或董事會全權酌情認為已經或將會為該集團作出貢獻的附屬公司。

於長期獎勵計劃年期內,根據長期獎勵計劃可能授出的獎勵(以受限制股份單位及/或績效股份單位的形式)總數,連同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總數不得超過採納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即最多合共306,004,506股股份,基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

此外,最高股份數目可由董事會更新,惟於上述更新後可授出的獎勵所涉及股份總數將不超過更新日期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