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十四五”計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問題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重大問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會議強調,“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面對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艱鉅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特別是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審時度勢、沉着應對,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砥礪前行、開拓創新,奮發有為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成就。

“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即將完成,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躍上新的大臺階。

同時,會議提出,推動“十四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必須構建新發展格局,切實轉變發展方式,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會議還表示,必須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強化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利於調動全社會積極性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必須堅持系統觀念,着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注重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挑戰。要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確保黨中央關於“十四五”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唐山樓市調控新規:嚴厲打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行為

9月27日,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頒發了《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即日起執行。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通知》內容涉及加大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實行“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政策、堅決有效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依法嚴厲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8個方面。

具體而言,“加大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應”方面,根據不同人羣的住房需求,合理調整土地供應結構,繼續加大市中心區(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加大唐鋼搬遷區域、城南開發區、老交大片區、站西等多區位的土地供應。加快住宅用地供應節奏,合理有序安排土地供應。

在“實行‘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政策”方面,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形勢,在市中心區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實行“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政策,實施比例不低於供地面積的50%,對於“限房價、競地價”出讓方式供應的地塊,將已確定的房屋銷售價格寫入土地出讓合同。房屋銷售時,不得超出確定的銷售價格辦理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

在“堅決有效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方面,建立在建房地產開發項目清單,按項目節點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商品住房項目達到預售條件的,必須在30日內辦理預售許可;已辦理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的,必須在10日內辦理預售許可;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對外公開銷售。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行為,一經發現,列入“黑名單”管理。

在“依法嚴厲打擊投機炒房行為”方面,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投機炒房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項目取得預售許可前,不得以排號搖號、發放VIP卡、招募會員、存款等形式登記預訂。取得預售許可後認購的,除直系親屬外,實際購買人必須與認購人一致,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辦理更名手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按規定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不得發佈、炒作房價上漲的不實消息,不得炒賣房號非法牟利,不得通過虛假手段助推房價上漲。

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方面,合理統籌土地供應的空間佈局,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應,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通過人才引進方式進入我市的高層次人才,享受“鳳凰英才”購房優惠政策。

在“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方面,嚴格執行金融監管相關要求,嚴禁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或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服務,一經發現,列入“黑名單”管理,並對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規服務的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在“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整如下:對在市中心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在“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方面,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網信、市場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建立輿情研判機制,嚴厲打擊以各種形式惡意發佈虛假信息、惡意炒作漲價信息誤導消費、擾亂市場的行為,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穩定市場預期,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東莞安居房管理細則:人才住房租金不高於同地段平均租金60%

9月28日,東莞住建局發佈印發《東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細則適用範圍包括東莞行政區域內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單元(項目)改造方向為住宅和招拍掛出讓住宅用地項目配建安居房的規劃、建設、移交及監管活動。已批准的城市更新單元劃定方案為政府主導的改造方向為住宅的項目,按照原方案執行。

在具體細則中,東莞住建局對安居房建設管理中的供應計劃、配建原則、配建要求以及配建比例、監管協議都做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在配建要求上,利用城市更新項目配建安居房的,應在城市更新單元劃定方案中明確配建比例、配建類型、總建築面積、移交方式;利用招拍掛用地配建安居房的,應在土地出讓公告中明確“定配建”比例或“競配建”最低比例以及移交方式。最終配建安居房比例和總建築面積應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

此外,《細則》還對安居房規定了面積標準,包括配建人才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最大單套建築面積一般不得超過144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配建共有產權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配建政策性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以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為主。

在房源分配方面,《細則》中要求東莞各鎮街(園區)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制定安居房分配方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配建比例低於10%的項目,一般作為人才住房使用,超過10%部分,可作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等用途。

同時,安居房採用配租和配售兩種方式進行分配。租賃型安居房包括租賃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產權型安居房包括產權型人才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符合條件的分配對象只能申請一種類型房源。

對於安居房的定價標準,《細則》規定安居房的租金價格、銷售價格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發改部門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制定,並定期向社會公佈。其中,租賃型人才住房的租金標準應不高於同區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60%,並實行定期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