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6月10日,據廣東江門公安微博發佈信息顯示,江門市公安局戶政管理部門表示,《江門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將於7月5日正式實施,此次戶政制度改革將實施一系列“零門檻”、全放開的落戶政策。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6月5日,江門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現入戶區域放開、入戶條件放開、入戶材料放開、入戶人員放開的全放開的“零門檻”入戶政策。這次落戶條件修訂以後,江門市將成為廣東省內落戶門檻最低的地級市。

具體包括,全面放開在城區、建制鎮的社區落戶的“穩定住所、穩定就業”基本遷入條件,取消參保要求、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等落戶限制,實行以羣眾申請為主,不附加任何條件。

同時,夫妻投靠不受婚齡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齡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取消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只允許1名已婚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數量、只允許未婚子女隨遷等限制,按戶口遷入途徑分類登記備案的“零門檻”准入政策。

此外,在城鎮社區居住、就業、創業的,本人可以申請入戶,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隨遷;自有合法產權在城鎮社區的,本人、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可以申請入(立)戶;自有合法產權在農村的,本人可以申請入(立)戶,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隨遷;中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初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廣東省內專項職業能力資格或技能提升培訓考核合格資格等人員可以申請在城鎮社區入戶,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隨遷。

另外,人口落戶渠道暢通,在江門市無自有合法產權的申請人,可落戶在就業單位、社區公共集體戶,也可落戶在親屬、朋友家庭戶。各地應當在社區地址設置公共集體戶,對申請落戶社區公共集體戶的,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對申請落戶就業單位集體戶或親屬、朋友家庭戶的,需徵得就業單位或親屬、朋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