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月9日,深圳住建局發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既有商業和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對“商改租”的改建原則等方面進行規範。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通知》表示,改建項目不改變原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整體確權、整體轉讓,不得分拆確權、分拆轉讓、分拆抵押、分割出售。

上述提及改建類項目還需滿足相關條件,包括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且不動產權證載用途為辦公、商業;不存在查封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如果存在抵押登記等他項權益的,必須同時取得所有他項權益人同意。

同時,以宗地或棟為單位;不能以宗地或棟為單位的,改建的部分應當是相對獨立的空間且改建後的租賃住房原則上不少於50套(間)。

另於去年9月18日,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房成本,嚴控產業用房租金過快上漲,深圳正式發佈關於規範產業用房租賃市場穩定租賃價格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10月1日起施行。《若干措施》從加大供應力度、加強行業監管等六個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