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7月31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佈一則《關於簡化港澳臺居民在我市購房相關資料要求的通知》,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部署,通知明確了港澳臺居民在東莞市就業、創業、學習、生活及在東莞市購房相關資料要求,通知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港澳臺居民年滿18週歲、在東莞市已領取居住證且個人名下無住房的,可以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臺居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指出,符合資格的港澳臺居民在東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及臺灣通行證、在東莞市領取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同時還需《東莞市購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況查詢記錄》資料。
通知表示,其他境外個人在東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仍按《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