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簽署43億港元及6.26億美元雙幣定期貸款融資協議

7月23日,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表示,公司(作為借款人)與多家金融機構(作為原貸款人)就一項以港元及美元計值金額分別為43億港元及6.26億美元的雙幣可轉讓定期貸款融資(具超額貸款權)簽署融資協議,自融資協議日期起計為期48個月。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公告獲悉,融資協議取得的貸款將由碧桂園用作再融資公司或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所結欠的任何其他現有境外金融負債,以及支付融資協議中產生的成本及開支。

根據融資協議的條款,碧桂園已承諾於發生下列事件後作出若干預付款:楊惠妍女士及楊國強先生共同不再為或終止作為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最大實益擁有人;最終家族股東合共不再或終止實益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至少40%;最終家族股東不再或終止控制本公司;及楊國強先生或楊惠妍女士不再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

此外,如發生預付款事件,貸款項下的可用融資將即時取消,以及公司須即時預付所有貸款,連同應計利息支付,以及融資文件項下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建發股份50億公司債獲證監會核准發行 首期規模10億元

7月23日,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其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50億元的公司債券,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批覆。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公告獲悉,該債券採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其餘各期債券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

公告顯示,該批覆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另據此前發佈的募集說明書顯示,本次公司債計劃首期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10億元(含10億元),可附超額配售選擇權。

建發方面表示,本次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有息債務及適用的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用途。

福晟集團擬發26億元公司債 10億償還年內到期四筆債務

7月23日,根據上交所消息,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一筆公司債券已獲受理。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該債券為小公募債,擬發行金額26億元,債券期限為不超過5年期(含5年期)。

同時,債券承銷商/管理人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福晟集團表示,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不超過10億元償還公司債務及利息,剩餘資金用於補充營運資金。

其中,擬定償還的公司債務為福建六建集團有限公司四筆債務。包括一筆3.2億元公司債券,於2019年9月26日到期;一筆3億元短期融資券,於2019年8月22日到期;一筆3億元超短期融資券,於2019年10月28日到期;一筆3億元短期融資券,於2019年11月14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