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1月23日,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京基集團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公司股份事項已經實施完畢,公司控股股東由深圳華超變更為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由羅愛華變更為陳華,且公司股票將於11月26日開市起復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京基集團自今年10月22日起向*ST康達除京基集團外的其他股東發出部分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期限自10月22日起至11月20日止,要約收購的生效條件為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最後一個交易日15:00時,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臨時保管的預受要約的上市公司股份申報數量達到或超過19,538,434股(佔康達爾股份總數的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約收購期限屆滿,根據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數據統計,在10月22日至11月20日要約收購期間,最終有453個賬戶共計64,575,753股股份接受收購人發出的要約,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39,076,867股,收購人將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據悉,本次要約收購股份的過戶手續已於11月23日辦理完畢,京基集團持有*ST康達162,754,238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41.65%,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時,公司控股股東由深圳市華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由羅愛華女士變更為陳華先生。
根據《公司法》等規定,本次收購完成後,康達爾的股權分佈符合上市條件,其上市地位不受影響,經申請,康達爾公司股票也將於11月26日開市起復牌。
對於此次權益變動,康達爾稱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影響,上市公司仍將具有獨立的經營能力,在採購、生產、銷售、人員等方面保持獨立。而為進一步確保康達爾的獨立運作,收購人承諾將保證上市公司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獨立、完整。
此外,關於避免同業競爭方面,收購人及其實際控制人陳華分別承諾稱,若承諾人或承諾人控制的其他企業在獲得有關與康達爾具有直接競爭關係的業務機會,相關第三方同意按照合理的條款將該機會提供給康達爾,同時康達爾亦有意參與且具備該等業務機會的實力及運營能力,則承諾人、康達爾和第三方應進行善意協商以促使康達爾實施該等業務機會。
至此,康達爾與京基集團這場長達5年之久的股權之爭也落下帷幕。據悉,早在2013年京基啓動康達爾股權收購以來,便相繼提出行使股東權益、罷免管理層、撤換董事會等要求。
而在今年8月3號,康達爾披露了京基的要約收購報告書,京基已發起要約收購以掌握康達爾控制權,擬以24元/股的價格要約收購康達爾10%股份。但是,京基集團的要約收購計劃並未獲康達爾認可,康達爾認為京基集團不具備收購上市公司的主體資格。
8月13日,康達爾董事長羅愛華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採取刑事拘留,與此同時公司選舉京基集團常務副總裁熊偉為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
在此之後,康達爾召開多次會議,如選舉京基系巴根、蔡新平、黃益武為公司非獨立董事,選舉李東明為獨立董事。彼時,康達爾董事會的11名成員中由京基集團提名並當選的董事有10名,監事會的5名成員均為京基集團提名,且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總裁、財務總監均屬京基系。也就是說,從董事會決策層面,京基集團基本已易主京基集團。
此後,康達爾於10月18日正式披露簽署的要約收購報告書,第二大股東京基集團擬要約收購公司3907.69萬股,佔其股份總數的10%,要約收購價格為每股24元,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為要約收購期限。之後,康達爾發佈京基集團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康達爾的三次提示性公告。
直至今日,京基集團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公司股份事項已經實施完畢,京基正式成為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京基在人事、股權上均大獲全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