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9月5日,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針對於近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對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進行回覆,問詢函主要涉及轉讓汕頭工業用地項目股權事項。
據悉,此前2017年2月20日,萬澤股份同意全資子公司汕頭市萬澤熱電有限公司、萬澤股份及廣東聯泰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合作經營框架協議》,約定萬澤熱電公司以熱電廠片區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廣東聯泰以現金出資設立合資公司,業務平穩過渡後,萬澤熱電公司將持有的合資公司股權轉讓給廣東聯泰,本次合作總對價不低於3.94億元。
此外,確定萬澤熱電公司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1.98億元,佔合資公司80%股權;廣東聯泰以貨幣出資4946.3萬元,佔合資公司20%股權。隨後,萬澤熱電公司將其持有汕頭聯泰7.9%的出資份額轉讓給廣東聯泰,對汕頭聯泰的出資比例相應調整為72.10%。
2018年6月28日,萬澤熱電公司向廣東聯泰轉讓汕頭聯泰25%股權,股權轉讓價格為8300萬元。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萬澤熱電公司擬作價出資的兩宗工業用地土地權屬變更正在辦理中,故上述兩宗工業用地未納入評估範圍,評估人員對兩宗工業用地採用市場法的估算結果為1.89億元。
此次,針對該項目,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萬澤股份逐項說明廣東聯泰是否屬於公司的關聯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監高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是否直接或者間接控制廣東聯泰,或者在廣東聯泰及其股東單位擔任董事、高管等職務。
對此,萬澤股份於公告中回覆稱均不存在上述關係,廣東聯泰不是公司的關聯法人。
此外,深交所要求萬澤股份說明“上述兩宗工業用地的地面建築物未辦理產權證明無法作價出資且地面建築物已在拆除計劃中”的具體時間、產權證書辦理進展、地面建築物拆除計劃具體內容,以及此前與廣東聯泰簽署出資協議時沒有考慮前述因素的原因。
對此,萬澤股份回覆稱,因為萬澤熱電公司的所有地上建築物由於歷史原因沒有相關報批報建資料,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所以在本次土地出資中地面建築物不能隨土地所有權作價出資。此外,萬澤熱電公司此前於2017年4月17日與廣東聯泰簽署出資協議時,雙方認同以兩宗工業用地及地面建築物共同作價的出資方式,尚未了解到有關法律法規在土地出資中對房屋產權證書的要求,故沒有考慮到地面建築物因沒有產權證書無法作價出資的情況。
而針對是否低估汕頭聯泰股權及上述兩宗工業用地的價值,萬澤股份則回覆稱,汕頭聯泰股權轉讓對價是萬澤股份、萬澤熱電公司及廣東聯泰考慮汕頭“三舊改造”規劃區域內未來土地綜合利用後的提升價值而協商確定的一個目標值;兩宗工業用地約定的目標值存在較大差異是合理的,並未低估其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