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6月25日,湖南長沙市政府召開2018年長沙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新聞通氣會,為保障剛性購房需求,遏制投機炒房,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長沙樓市限購政策加碼,將從項目監管、土地出讓、購房資格、嚴禁炒作等方面進行全面調控。
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為了打擊捂盤惜售行為,《通知》提及,長沙要求全面建立在建樓盤清單,在建樓盤已達到預售條件的,必須在30日內辦理預售許可;已辦理價格監製的,必須在20日內辦理預售許可;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對外公開銷售。同時,堅決加大對捂盤惜售企業查處力度,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一律納入“黑名單”管理。
根據《通知》,安居型住房供給比例不能低於60%;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家庭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已購房的商品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5年後方可轉讓。
其次,《通知》規定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4年後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遷入對的戶籍家庭,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或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此外,為了堵塞炒房漏洞,《通知》提出,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房。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大學生,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已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方可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