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近日,武漢市房管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顯示,將實行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制度、售前約談與承諾制度、售後報告與抽查制度等。
《通知》顯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向房管部門提交申報預售房源銷售方案;並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已備案的銷售方案;應接受房管部門的售前約談,配合開展項目銷售前的檢查,並向房管部門提交規範開展銷售活動的書面承諾。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後,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銷售時間須在上午9:00至下午20:00之間。
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通知》提及,商品房項目公開銷售後三日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向房管部門報告房屋銷售情況,提交認購人名單,並通過“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和備案系統”將認購人與所購房屋進行實名綁定,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
項目銷售完畢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定期向房管部門報告銷售進度;商品房項目銷售後三十日內,房管部門應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對購房人進行抽樣調查。
此外,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合理控制房屋銷售登記規模,意向購房人數多於項目準售房源的,宜採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