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8月3日,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宣佈解除關於海南山欽灣項目的合作協議。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早於2015年6月,榮盛發展(“甲方”)與海南馬海旅業開發有限公司(“馬海旅業”或“乙方”)、海南馬海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馬海榮盛”或“丁方”)、海南伊海旅業開發有限公司(“伊海旅業”或“乙方”)、海南伊海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伊海榮盛”或“丁方”)分別簽訂了《增資擴股協議》。

榮盛發展據此以自有資金17,790萬元對馬海榮盛進行增資,增資後公司持有馬海榮盛51%的股權;以自有資金39,076.92萬元對伊海榮盛進行增資,增資後公司持有伊海榮盛51%的股權。

資料顯示,馬海榮盛及伊海榮盛其餘49%股權分別由馬海旅業及伊海旅業持有。

2017年8月2日,經協商,榮盛發展與馬海旅業、伊海旅業、馬海榮盛、伊海榮盛及海南雅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丙方”)簽訂了《關於山欽灣項目之三方協議》,擬解除甲、乙、丁三方簽訂的《增資擴股協議》等相關協議文件,終止甲方與乙方就馬海榮盛、伊海榮盛及其擁有的海南山欽灣項目的合作關係。上述合作關係終止後,乙方將實際控制馬海旅業、伊海旅業100%的權益。

在甲、乙、丁三方解除合作關係後,丙方同意按照新簽訂的三方協議的條件與條款與乙方進行海南山欽灣項目的合作開發。

甲、乙、丙三方表示,甲方按本三方協議約定解除與乙方的合作關係,客觀上給丙方提供了一個與乙方合作開發上述項目的商業機會,對此,丙方同意就獲得該商業機會向甲方支付人民幣30,248萬元補償款。

榮盛發展稱,本次交易涉及金額約56,866.92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以及《總裁工作細則》規定,該交易在公司總裁決策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