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6月5日,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宣佈,金茂長沙與金茂開發及中建長沙訂立新框架協議。據此,金茂長沙將在新框架協議之期限內繼續向金茂開發(或金茂開發指定的任何公司非關連附屬公司)及中建長沙(或中建長沙指定的其任一股東)提供委託貸款。新框架協議將自2017年6月25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公司預期於新框架協議有效期內,金茂長沙向中建長沙(或中建長沙指定的其任一股東)所提供貸款的每日最高結存餘額(包括應計利息)為人民幣10億元。
每筆委託貸款的實際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佈的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在上下50%的範圍內浮動。該基準利率為公開資料,且由中國人民銀行不時更新。上述利率的釐定基準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原框架協議下利率釐定基準的修訂,以確保交易條款符合一般商業條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及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五個月,金茂長沙向中建長沙(或中建長沙指定的其任一股東)所提供貸款的每日最高結存餘額(包括應計利息)分別為7.61億元、6.60億元和5.60億元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金茂開發為中國金茂的全資附屬公司。金茂長沙由金茂開發及中建長沙分別持有80%及20%的權益,為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中建長沙因其為金茂長沙的主要股東而成為公司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
金茂長沙是一家在湖南省長沙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的項目公司,是長沙梅溪湖國際服務及科技創新城片區內進行土地一級開發的投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