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5月31日,盛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告顯示,有關資本化股東貸款及發行可換股優先股的資本化及認購協議失效。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詢,早於1月27日,盛洋投資與其認購人(遠洋集團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資本化及認購協議,據此,盛洋投資已有條件地同意發行,及遠洋已有條件地同意認購最多597230534股新可換股優先股,方式為資本化截至完成日期的股東貸款及其相關應計利息。認購價為每股可換股優先股3.0港元,而於行使可換股優先股附帶的兌換權後將予發行的每股普通股的兌換價為3.0港元。
彼時公告就稱,完成資本化及認購協議須待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批准資本化及認購協議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的普通決議案;及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兌換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
4月28日,盛洋投資再發公告稱,完成資本化及認購協議須待資本化及認購協議的先決條件於4月30日(即最後截止日期)或盛洋投資與遠洋可能協定的有關較後日期之前達成後,方可作實。
而由於需要額外時間達成若干該等條件,盛洋投資及遠洋於4月28日訂立補充協議,以延長最後截止日期至5月31日。
然而於5月31日,盛洋投資公告指,由於若干該等條件於經延長截止日期(即5月31日)前未獲達成,資本化及認購協議已不再具有任何效力及作用,而盛洋投資及遠洋有關資本化及認購協議的所有權利及責任已予免除及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