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2月20日,華人置業集團宣佈,根據管理層目前所得資料,預期於本年度的收入可能錄得介乎138%至148%增長,而溢利則可能錄得介乎13%至23%的跌幅(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15.42億港元及本公司擁有人應占綜合淨溢利77.27億港元相比)。

華人置業解釋,引致收入增加而溢利減少的原因有七。其一,出售附屬公司。集團於本年度完成美國萬通大廈出售、上海愛美高大廈出售及皇室大廈出售時錄得出售附屬公司的重大收益總額約23.11億港元。

其二,買賣物業銷售增加。於本年度,買賣物業銷售包括璈珀(佔70%權益)的住宅單位及私家車車位、南里壹號(佔100%權益)的住宅單位及尚翹峯的私家車車位(佔87.5%權益),錄得收入約29.43億港元;以及帶來應占溢利(包括攤佔聯營公司業績)約10.15億港元。

其三,應收遞延代價所產生名義利息收入。隨着2015年下半年出售持有成都項目及重慶項目的附屬公司以及美國萬通大廈出售,各出售事項部分代價將於各自完成日起逾一年後收取。據此,應收遞延代價初步按公平值確認並其後按攤銷成本計量。於本年度,本集團錄得應收遞延代價所產生的名義利息收入約18.32億港元。

其四,持作買賣的上市投資及財資產品所得收入。於本年度,根據初步評估,集團預期將錄得分類為持作買賣的上市投資及財資產品所產生的淨溢利約9.05億港元。

其五,通過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定義見下文)而產生的收入。集團於本年度將錄得來自盛京銀行的股息收入約1.71億港元(扣除預提稅及交易成本後)。

其六,投資物業的公平值收益減少。集團就投資物業於2016年12月31日進行重估,於本年度可能錄得的公平值變動收益約1.39億港元。

其七,攤佔聯營公司業績減少。於2015年,一間聯營公司(佔50%權益)出售最終持有位於中國上海市名為新茂大廈的辦公樓的公司,集團錄得攤佔該聯營公司有關出售附屬公司的收益(除稅後)5.14億港元。然而,於本年度並無產生相關溢利。

除收入增加而溢利減少外,華人置業預期於本年度可能錄得重大的本公司擁有人應占其他全面支出約29.42億港元(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12.07億港元相比)。

當中主要包括:通過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而產生的公平值變動。於2016年5月,集團收購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77,180,500股H股股份,總代價約69.26億港元。根據盛京銀行於2016年12月30日(於本年度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作初步評估,預期一項通過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公平值變動產生的未變現虧損約23.66億港元,將於本年度錄入其他全面支出(此項目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