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2月7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建設用地 (住宅) 使用權網上掛牌交易限價競買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住宅)使用權出讓前需確定該宗地綜合房價最高限價,並按照熔斷地價和房屋建安費用、各類稅費等確定房屋成本指導價,以保護公平競爭。

當地價達到熔斷價格後,進行網上一次性競綜合房價,按報價最接近房價平均值原則確定土地競得人,土地競買人報價低於房屋成本指導價視為無效報價。

為防止土地競買過程中的惡意競價行為以及房屋銷售過程中的暗箱操作,通過 “限地價、競房價”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銷售時,需在嚴格監督下公開面向社會銷售,確保商品住房銷售的公平、公正。

對於上述土地出讓的修改,有分析就認為這是對年初土地拍賣中出現的“1元”房價的報價進行“堵漏”

據瞭解,按照去年10月31日鄭州市所發佈的競買規則,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的住宅用地,經網上競價達到熔斷地價後,進入競綜合房價環節,綜合房價報價最低者為土地競得人。

不過,據觀點地產新媒體報道,在今年1月22日鄭州市鄭東新區拍賣出讓7宗地塊時,除了鄭政東出〔2016〕17(網)號,牟政出〔2016〕43號兩宗地塊沒有熔斷外,其他地塊均達到了熔斷價格。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鄭東15號地塊的綜合房價僅比樓面價高出2元/平方米,而鄭東18號、牟198號及牟199號的綜合房價均比樓面價要低。其中牟政出〔2016〕198號宗地甚至出現競綜合房價1元/平方米的現象。

當天晚些時候,鄭州市國土等相關部門就牟政出【2016】198號、牟政出【2016】199號、鄭政東出【2016】15號、鄭政東出【2016】16號、鄭政東出【2016】18號等五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異常報價問題發出通告,暫停5宗土地使用權出讓後續工作,要求五家競買人提供相關材料並說明情況,對於其競買行為合法性進行研判後,再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