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近日消息,“限房價”也將出現在成都土地拍賣市場。

媒體報道稱,定於12月29日拍賣的9宗天府新區地塊出讓文件顯示,當中有3宗天府新區地塊為租賃性住房用地,要求競得者全部自持;另外6宗地塊也有“限價和限轉賣”的相關規定。

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3宗租賃性住房用地分別為天府新區興隆街道寶塘村三組,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組地塊;天府新區煎茶街道五里村六組地塊;以及天府新區正興街道涼風頂村三、四組,興隆街道寶塘村六組地塊。

而剩餘6宗天府新區地塊規定,開發建設的商品住房須定向銷售或租賃給成都科學城入駐企業和機構的工作人員;競得人開發建設的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須不超過6800元/平方米,高端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須不超過9000元/平方米;商品住房銷售後自簽訂購房合同並完成網籤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自簽訂購房合同並完成網籤之日起第6年至第10年上市轉讓的,房屋出售人須將增值收益(轉讓房屋計稅價扣除原購房價款及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資金利息和應繳納的稅費)按50%、40%、30%、20%、10%逐年遞減比例,繳納給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指定單位。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詢,該6宗地塊分別為天府新區興隆街道三根松村三組,跑馬埂村三組地塊;天府新區煎茶街道青松村一組、五里村七組地塊;天府新區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組地塊;天府新區興隆街道保水村五、七組地塊;天府新區興隆街道三根松村二、三、五組地塊;以及天府新區興隆街道跑馬埂村一組、寶塘村二組,煎茶街道青松村一組地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據當地媒體12月12日曾報道,成都市國土資源局發函,出臺《關於2016年12月28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限價重要提示》的函,該文件對預計於12月28日出讓的七宗地塊作出了加價幅度與出讓最高限價的規定。

文件中指出,拍賣過程中,競買人須按照拍賣主持人現場公佈的宗地加價幅度進行競價,不得越過加價幅度進行競價或喊價。超過加價幅度競價或喊價的,報價無效。

同時,本次公告所有宗地均設定拍賣出讓最高限價,當最高報價不高於最高限價(含設定的最高限價)的,拍賣主持人按程序宣佈成交;當最高報價高於設定的最高限價的,拍賣主持人宣佈該宗地拍賣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