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1月17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宣佈自2016年11月18日起,該市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從20%調整為30%。

《通知》具體明確,適用舊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的情況通過以下方式界定:

(一)購買一手房,網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日期在2016年11月18日之前;非網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日期在此之前。

(二)購買二手房,未過戶的,居間合同簽訂日期在此之前;已過戶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日期在此之前。

(三)商轉公貸款,向我中心(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遞交申請資料的日期在此之前。

此外,符合舊政策要求的職工請在2017年1月6日前遞交貸款申請。

據悉,這是繼佛山、深圳之後,廣東省內第三個對樓市進行第二輪調控的城市。

早前10月6日,東莞市人民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宣佈進行樓市限購限貸,暫停向兩套及以上家庭銷售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