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0月9日,海口市出讓秀英區、坡博路以及濱海大道以西三宗地塊,分別被海口市秀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與海南亨通新城投資有限公司聯合體、海南發展控股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及海南聯投投資有限公司競得,總成交價為5.81億元,總出讓面積10.9萬平方米。
其中,海口市秀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與海南亨通新城投資有限公司,以9076萬元聯合競得秀英區金福路與金榆路交叉路口東南角地塊,綜合樓面價961.49元/平方米。
該地塊面積26970.48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為70年。海規函[2016]1023號文明確26970.48平方米用地屬《海秀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D0701地塊範圍,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3.5,建築密度≤12%,綠地率≥45%,建築限高120米。
而海口市坡博路南側地塊被海南發展控股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總價2520.13萬元將其收入囊中,樓面價約合1303.27元/平方米。
資料顯示,該地塊面積6445.65平方米(9.668畝),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含不低於15%的商業用地),出讓年期城鎮住宅用地為70年,商業用地為40年。
根據海規函〔2016〕527號及附圖則,該地用地規劃性質為商住用地(B/R),容積率≤3.0,建築密度裙房≤25%(塔樓≤15%)、建築高度≤80米、綠地率≥40%。
海南聯投投資有限公司以4.65億元競得的濱海大道以西兩宗地塊,屬新海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商品房用地,綜合樓面價為2273元/平方米。
其中,E0301地塊面積65448.59平方米(98.17畝),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含不大於16%的配套商業),出讓年期城鎮住宅為70年,商業為40年,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交地時間起計。
根據海規函〔2016〕1526號,容積率≤2.8,建築密度≤25%,綠地率≥30%。配套公廟建築面積938平方米,幼兒園建築面積2600平方米,居委會建築面積1300平方米。
另外E0201地塊北側部分用地,面積10119.72平方米(15.18畝),用途為批發零售(含住宿餐飲、商務金融、其他商服),出讓年期為40年,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交地時間起計。根據海規函〔2016〕1526號,容積率≤2.1,建築密度≤35%,綠地率≥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