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7月26日,新華聯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經營範圍、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等有關議案。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新華聯於2016年7月2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
具體來說,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名稱的議案》,根據公司戰略轉型需要及現在和未來發展方向,擬將原公司名稱“新華聯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變更的公司名稱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名稱變核內字[2016]第2387號核准。
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經營範圍的議案》,董事會同意擬將公司原經營範圍變更為:文化旅遊項目、運營、管理;景區開發建設與運營;演藝、演出、文化娛樂活動組織與運營;酒店經營管理;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出租;綜合商業經營管理;展出、展覽、博覽、兒童樂園、主題公園、博物館經營;房地產開發,銷售自行開發後的商品房;銷售建築材料、日用品、五金交電;投資管理;物業管理;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計算機技術科技培訓;施工總承包。
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公司分別於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31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及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同意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鑑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的有效期將於2016年8月30日到期,為保證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的順利進行,董事會同意提請股東大會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自2016年8月30日起延長12個月,即上述《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的有效期延長至2017年8月30日。
此外,董事會還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辦理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關於召開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等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