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7月20日,勒泰商業地產有限公司發佈公告透露,關於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早於2016年5月簽訂的向邯鄲市城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收購合資公司50%股權之意向書一事,集團於2016年6月27日發現邯鄲市城投房地產知情,並單方面向工商總局申請待售權益轉讓且相關申請已於2016年6月6日得到批准。

因此,邯鄲市城投房地產的相關行動導致視作集團收購待售權益,收購事項亦被視為於2016年6月6日完成。

據勒泰商業內部調查發現,邯鄲勒泰房地產項目管理職員不熟悉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並誤解意向函項下擬進行交易的先決條件,因此已向邯鄲市城投房地產提供有關文件並簽署對待售權益的轉讓進行登記所需的股權轉讓協議。

而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有關收購事項構成上市規則第14.34條的違反事項。另外,擔保條文並無公告及獲得獨立股東事先批准,亦構成違反上市規則第14A.36條。作為補救行動,勒泰商業將就獨立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審議及批准(如適用)視作收購事項條款、股權轉讓協議、擔保條文、貸款購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

勒泰商業稱,公司也已審閱集團的申報機制(尤其是集團與其他第三方的合資公司及項目的申報機制),並將就內部通訊及申報採納一套指引,力求加強集團與第三方合營項目公司管理職員對與須予披露交易有關的上市規則的理解以及改善申報程序,從而令集團高級管理人員能準時獲悉與集團及其聯繫人士有關的任何重要事項。

此外,勒泰商業亦考慮針對因簽署股權轉讓交易犯錯而未經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事先批准且未即時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報告的職員採用內部紀律處分,作為防止進一步違反行為措施及改善集團的內部監控。

據意向函顯示,邯鄲市城投房地產將其於合資公司的50%權益轉讓予邯鄲勒泰房地產,象徵式代價為人民幣1元。邯鄲勒泰房地產亦將承擔原本由邯鄲市城投房地產支付的合資公司中人民幣25,000,000元的出資。

簽訂意向函同日,邯鄲勒泰房地產、邯鄲市城投房地產、石家莊勒泰及合資公司簽訂貸款購買協議。據此,石家莊勒泰同意購買由合資公司欠付邯鄲市城投房地產的貸款及其應計利率(年利率10.455%)。合資公司將提供資產作為石家莊勒泰於貸款購買協議項下之義務及責任之擔保。

公告顯示,收購事項完成後,合資公司由勒泰商業間接全資擁有。該公司持有的資產包括位於人民路以北、叢臺公園以西、叢臺路以南及陵西大街以東總面績約93,000平方米的六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上建立的物業。

勒泰商業稱,部分物業資產於2016年8月或前後可供銷售及將開始產生現金流。預期合資公司能憑藉其自身融資安排繼續進行並完成其他項目,並可從其銷售中產生現金流。故此,預期合資公司可於不久將來開始為集團收入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