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自7月12日起,福州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輪候制度,同時開展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

根據規定,7月12日(含)以後辦結抵押登記手續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按照其在屬地房屋登記部門辦結抵押登記手續的時間先後順序實施輪候。

7月12日以前辦結抵押登記手續的公積金貸款,視為存量貸款,擬於8月12日前發放完畢。當個貸使用率穩定回落至90%後,將適時終止貸款發放輪候制度與貼息貸款。

據瞭解,在實施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輪候期間,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或納入公積金貸款發放輪候的借款人,如果選擇貼息貸款則不需要進行貸款發放輪候,其公積金貸款額度享受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可辦理委託衝還貸業務。

資料顯示,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輪候制度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在住房公積金資金支出高於收入時期,因貸款無法按時發放而執行輪候發放的管理制度。

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轉由受託銀行按照公積金貸款利率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其產生的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之間的利息差由住房公積金中心向受託銀行補貼的貸款方式。由於信息系統原因,目前可辦理貼息貸款業務的受託銀行為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