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月7日,針對廣東省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結構性高庫存問題,廣東省房協建議,放寬廣州關於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商品住宅要求符合“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定;放寬甚至退出非中心城區的住房限購政策,解除對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商品住宅的限購。

廣東省房協還建議,除廣州、深圳兩個中心城市之外,有條件地推廣購房落戶政策。

此外,其還建議創新消化商業用房庫存。其稱,各地政府可採用貼息、補助等方式,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公寓、廠房、倉庫等,改造為“創客空間”、商務居住複合式地產、電商用房、科技企業孵化器、都市型產業等。對長期滯銷且符合條件的商業營業用房和寫字樓,可由政府收購或長期租用,改造為中小學、幼兒園用房。

對商品房庫存明顯偏多或在建房地產用地規模大的地方,政府應主動控制土地供應;對已批出去的土地,允許企業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等,引導轉型用於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

廣東省房協還提出,各地應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和公共租賃住房發放租賃補貼的比重,引導其選擇購買或租住合適的商品房;政府原則上不再直接投資集中建設安置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確實需要的,通過集中採購區位優越、價格適宜、配套完善的存量房源或在商品房小區中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