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0月19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試行)》(下稱《技術規定》)的修訂草案。
《技術規定》規定,在不降低其他地區停車位配建標準的前提下,屬於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築面積應當配建1.0-1.8個停車位。
2014年6月,廣州市法制辦公示的《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顯示,中心城區新建住宅每100平方米住宅配比的停車位將從1.2-1.8個降至0.8-1.2個。
對於此次通過的最新規定,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副主任郭昊羽表示,規定主要是考慮到一些更新項目現狀條件比較複雜,“比如在老城區的,因此只是針對特別獨特的情況,但實際上整個配建標準並沒有改變”。
同時,為提高宜居水平,《技術規定》增加了對住宅樓底層設置商業用房的規定,“肉菜市場、生鮮超市以及開展加工、製造、機電維修或者機動車維修、餐飲、茶藝、酒吧、娛樂、網吧、電子遊戲、放映場、桑拿、沐足、廢品收購等影響環境和居民生活的經營活動的商業用房不得設於住宅樓內,應當獨立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