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佈公告,對符合條件的經適房家庭轉買商品房,90平方米以內每平方米補貼800元。

觀點地產網訊:7月17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佈公告,凡符合經適房補貼的對象,放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轉購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貨幣化補貼。

根據公告,已經取得《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的家庭,放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補貼標準為90平方米以內部分補貼800元/平方米,以單套90平方米為最高補貼標準,對於不足90平方米按實際購買面積補貼。對於已享受過優惠性政策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住房等)的扣除已享受政策性住房面積。

購房補貼申請時限至2015年12月31日,購房合同簽訂補貼時限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