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並於日前印發的《意見》標誌着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試點工作將在2017年底完成。
觀點地產網訊: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這標誌着,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試點工作將在2017年底完成。
據瞭解,《意見》遵照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的原則和方針,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具體有,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
《意見》在農村土地徵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縮小土地徵收範圍;規範制定徵收目錄,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等。
此外,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這次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完善土地徵收制度。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