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價12.86億購入目標公司的51%股權,目標公司擁有物業項目,物業項目名為“東方之門”。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金鷹(中國)與賣方及賣方擔保人訂立協議,據此,金鷹(中國)將以代價人民幣1,286.0百萬元(相等於約1,626.2百萬港元)購入目標公司的51%股權。
目標公司擁有物業項目,物業項目名為“東方之門”,是一個世界級品質的城市地標和大型商業綜合體物業開發項目,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區的地理中心,新加坡工業園區中央商務區和蘇州中心項目的核心位置,毗鄰金雞湖西側。
由於就收購事項的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載的適用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故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下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股東批准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