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有限公司董事會宣佈金珍君先生於2014年11月14日起退任代理行政總裁一職,在新行政總裁就任前,行政總裁的職務由李寧先生履行,並由本公司現有高級管理團隊作支援。
當李寧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於2012年7月4日宣佈張志勇先生退任本公司行政總裁時,同時宣佈行政總裁的職務由李寧先生(本公司的執行主席及執行董事)及金珍君先生(“金先生”)(本公司的執行副主席及執行董事)共同履行。董事會其後宣佈從2014年3月21日起,金先生被委任為代理行政總裁,以方便他履行該等共同履行的職務。自此,經過徹底和謹慎的過程,本公司就物色行政總裁人選方面取得了良好進展,董事會期望可以在不久的將來公佈新行政總裁的委任。
為促進平穩過渡到新行政總裁,董事會宣佈金先生於2014年11月14日起退任代理行政總裁一職,在新行政總裁就任前,行政總裁的職務由李寧先生履行,並由本公司現有高級管理團隊作支援。金先生留任本公司的執行副主席及執行董事,並將於此過渡期間繼續提供指導和支持,同時履行他作為TPG(全球領先的投資公司)的合夥人的其他職務。上述過渡安排將於新行政總裁到任後結束,本公司將按照上市規則第13.51(2)條或其他規則作進一步公告,提供這方面最新進展的資訊予公眾。
董事會感謝金先生在他擔任代理行政總裁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貢獻。
香港,201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