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根據其於2009年10月14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向本集團若干董事及僱員(「承授人」)授出購股權(「購股權」)。

本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7.06A條之規定作出。

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謹此宣佈,本公司已根據其於2009年10月14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向本集團若干董事及僱員(「承授人」)授出購股權(「購股權」),待承授人接受購股權後,該等購股權將賦予承授人權利,認購本公司股本中合共53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新股份(「股份」),約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的3.63%。授出購股權的概要如下:

授出日期:2014年10月9日(「授出日期」)

授出購股權的行使價:3.05港元

授出購股權的數目:530,000,000份

授出日期的股份收市價:3.05港元

購股權有效期:201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購股權期間」)

合共138,000,000份購股權和392,000,000份購股權分別授予本集團8名董事及93名僱員,詳情如下:

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批准向本集團董事授出上述購股權,且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就授予彼等自身購股權的決議案放棄投票。

承授人獲授的購股權將可按下列方式分五批行使:

(i)第一批:在2015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8日期間任何時間可行使獲授購股權所涉及股份的20%(四捨五入至最接近整數);

(ii)第二批:在2016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8日期間任何時間可行使獲授購股權所涉及股份的20%(四捨五入至最接近整數);

(iii)第三批:在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間任何時間可行使獲授購股權所涉及股份的20%(四捨五入至最接近整數);

(iv)第四批:在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間任何時間可行使獲授購股權所涉及股份的20%(四捨五入至最接近整數);

(v)第五批:在2019年10月9日至購股權期間屆滿日任何時間可行使獲授購股權所涉及股份的剩餘數目。

為免疑慮,任何可行使但在各批期間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將繼續可予行使,直至購股權期間屆滿日為止。

購股權期間屆滿後,不可行使任何購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