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銀行、保利文化集團和大連萬達商業地產等32家企業因未按規則要求報送預先披露材料,且申請文件中的財務資料超過有效期達3個月,被終止審查。
觀點地產網訊:根據中國證監會7月1日發佈的《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請企業情況》顯示,徽商銀行、保利文化集團和大連萬達商業地產等32家企業因未按規則要求報送預先披露材料,且申請文件中的財務資料超過有效期達3個月,被終止審查。
今年以來IPO終止審查的企業總數達到129家,除了上述32家之外,還有97家主動撤回申請材料。
截至7月1日,證監會已受理的IPO在審企業中,已經637家預先披露IPO招股書申報稿,其中已經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企業為40家,其餘597家尚未過會。在這597家企業中,屬於正常審核狀態的僅有8家,中止審核多達589家。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是招股材料中的財務資料過期,需要更新。
絕大多數在審企業招股書中的財務資料截止到去年年報,按照規則有效期為半年。這些招股書因此在6月30日失效。存在這種情況的在審企業有568家,須待發行人補齊財務資料之後才能按程序恢復排隊審核。
此外,還有11家企業因為中介機構相關簽字人員發生變動而暫時中止審查,另有10家企業因中介機構存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等執業行為受限的狀況而中止審查。
據悉,證監會曾在6月24日表示,今後,新受理的企業一經受理即要進行預披露。從7月1日開始,受理待審企業和預披露企業的數量將會一致。預披露時間比過去提前,目的是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在申報時就認真負責履行信息披露責任,加強社會監督。
根據相關規定,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相關信息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審核中如發現發行人申請材料中記載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實前後存在不同表示且有實質性差異的,將中止審核,並在12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發行申請。安排上發審會前,預披露企業還要經過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等若干環節,預披露企業不會馬上安排上發審會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