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範出臺後,對中高端房地產市場會有一定衝擊,特別是對帶有投資目的的購買行為將會有明顯的約束作用。

觀點地產網訊:北京銀監局5月6日在其官網發佈《北京銀監局關於個人綜合消費貸款領域風險提示的通知》(京銀監發〔2014〕95號),提示轄內各銀行防範消費貸款風險,並明確規定個人綜合消費貸款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通知》顯示,各銀行原則上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發放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期限10年以內。而之前部分銀行最高可以發放500萬元貸款。

北京銀監局在《通知》中明確,應加大對改善民生、居民日常消費需求等方面的貸款投放,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等非消費領域。不得利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與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相捆綁的個人組合貸款品種,輾轉為住房按揭貸款提供首付款資金需求。

北京銀監局於《通知》中表示,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個別銀行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存在制度內容規定不夠審慎,貸款金額較大、期限較長,明顯與日常消費屬性不匹配,使貸款被挪用於股市投資、購買住房、生產經營等方面。

此外,《通知》指出,各銀行應從多維度對消費的合理性進行深入分析,多方查證貸款用途的真實性,確保信貸資金用於滿足居民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並加強貸後檢查和員工經營行為管理。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北京銀監局的新規定主要是從規範市場角度出發,有利於明確貸款用途,避免一旦樓市調整,銀行金融體系受到額外衝擊。從實際市場看,國內居民真實消費貸的比例不高,特別是高額消費貸的確在用作其他投資,新規範出臺後,對中高端房地產市場會有一定衝擊,特別是對帶有投資目的的購買行為將會有明顯的約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