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擬在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平臺打造、投行業務體系整合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戰略合作。

  觀點地產網訊: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於12月6日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與溫州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議案》,雙方擬在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平臺打造、投行業務體系整合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戰略合作。

  該合作事宜涉及八個方面,包括對溫州銀行未來IPO一事進行了安排,新湖中寶將藉助上市經驗,以經驗豐富的股本發行項目執行專家為核心組成專業團隊,積極跟進、推動溫州銀行上市準備工作。

  新湖中寶方面表示,此次合作能充分發揮公司與溫州銀行的協同效應,推進溫州銀行經營機制、服務產品、金融模式的轉型,增強溫州銀行經營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同時,也有助於完善公司金融投資平臺,整合公司投資控股的證券、期貨、保險及其他金融服務等領域的金融資源,搭建面向未來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提升公司價值。

  新湖中寶也指出,認購溫州銀行股權事宜尚需經中國銀行也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審核批覆後才能生效,能否審核通過尚村不確定性。而戰略合作協議內容中涉及與溫州銀行合作項目和業務也需經監管部門審批或在監管範疇下實施。

  此外,新湖中寶還於同日公告稱,公司下屬子公司溫州平陽縣利得海塗圍墾開發有限公司與平陽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就收儲平陽西灣海塗圍墾項目海域使用權項下已完成圍墾的土地事宜簽訂《收儲合同》。

  據此,溫州平陽國土以44.3億元收儲平陽西灣海塗圍墾項目海域使用權項下已完成圍墾的土地348.8萬平方米,收儲合同簽訂之日後十二個月內,平陽國土將收儲總價款支付給平陽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