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效後,恆盛地產將由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全資擁有,而董事會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申請撤銷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觀點地產網訊:11月21日,恆盛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11月18日,要約人張志熔請求董事會向計劃股東建議根據開曼羣島公司法第86條以協議安排的方式將恆盛地產私有化。

  作為建議的一部分,要約人將作出相若的現金要約予購股權持有人,以註銷彼等的未行使購股權。

  據瞭解,實施建議所需的現金金額約為45.67億港元(假設在記錄日期之前所有購股權持有人行使彼等未行使購股權以成為計劃股東)或約為44.64億港元(假設在記錄日期之前概無購股權持有人行使彼等之未行使購股權以成為計劃股東)。

  而根據私有化計劃,恆盛地產的股本將在計劃生效日期通過註銷及剔除計劃股份而削減。

  在削減後,恆盛地產的股本將增至其原金額,方式為以面值向要約人發行入賬列為繳足的股份,數目相等於被註銷的計劃股份數目。

  其中,因削減股本而在恆盛地產賬簿產生的儲備,將用作按面值全數繳入就此向要約人發行的新股份,併入賬列為繳足。

  計劃生效後,恆盛地產將由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全資擁有,而董事會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申請撤銷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而如果計劃生效,所有計劃股份將被註銷,代價為要約人向各計劃股東就每股計劃股份支付現金1.80港元的註銷價。

  據瞭解,截止至公告日期,恆盛地產有7400萬份未行使購股權,其中張志熔持有1500萬份購股權。倘若所有其他未行使購股權獲購股權持有人悉數行使,合共5900萬股股份將可予發行。

  截止今日,恆盛地產已發行77.93億股股份,而計劃股東在24.78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恆盛地產已發行股本約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