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董事譚為民因決定投入更多時間到個人發展,已辭任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委員、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等職務。

  觀點地產網訊:10月19日,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宣佈,其執行董事譚為民因決定投入更多時間到個人發展,故已辭任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委員、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等職務,並聲明該決定已於10月18日起生效。

  與此同時,該公司作出的人事變更還包括: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控股股東王振華之子王曉松先生獲任為公司非執行董事;黃茂莉女士獲委任為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

  新城控股介紹,譚為民於2003年加盟新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啓投資有限公司,併成為總經理,該公司於2010年5月在新城控股國外重組完成後從集團剝離。自2010年7月起,譚為民一直為新城控股的董事和副總裁,分管海外融資事宜。

  另悉,在加盟新城控股之前,譚為民曾於1997年至2002年在海通證券工作並擔任投資經理,他在證券投資及市場研究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在2002年至2003年期間,譚為民在浙商證券資產管理部擔任副總經理,負責證券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