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中國於深圳公司成立時,將擁有其約3.8%權益,餘下96.2%權益則由其他發起人擁有。

  觀點地產網訊:7月18日,莊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莊士機構”)及莊士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莊士中國”)聯合公佈,莊士中國的全資附屬公司廣州莊士已與其他發起人訂立協議,成立及投資於深圳市同心投資基金股份公司(深圳公司),其主要業務將包括在深圳進行投資和房地產投資及開發。

  莊士中國於深圳公司成立時,將擁有其約3.8%權益,餘下96.2%權益則由其他發起人擁有。

  根據協議,深圳公司註冊資本將為26.6億元人民幣(約33.63億港元),其中莊士中國的投資總額將為1億元人民幣(約1.26億港元)。

  公告雙方認為,成立及投資於深圳公司將是雙方進一步擴展其在中國的房地產投資及開發業務以及整體投資的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