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中國現狀的背景下,官方以“城鎮化”替代“城市化”提法,卻有許多現實的考量。
觀點地產網 “人的城鎮化。”對於本屆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鎮化”概念,政府總理李克強在兩會期間曾如此言簡意賅地進行闡述。
有西方經濟學家說過,中國的城鎮化與美國的高科技發展將是影響21世紀人類社會發展進程的兩件大事。
幾乎沒有人否認這點,中國每年上千萬的農民變成市民的這場城鎮化運動在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但對於城鎮化過程中的許多問題卻依舊有許多爭議。
爭議最大的莫過於“城鎮化”的提法。有不少專家依舊認為,更為準確的表述應為“城市化”。過去歐美國家的經驗表明,農村人口首先會流向就業機會最多的核心大都市,其後在慢慢輻射到周邊小城鎮。而在這一過程中,遠離核心都市圈的很多城鎮都會與農村一道出現人口減少的現象,不少小城鎮由此衰敗。這一趨勢往往得到城鎮化後期才會慢慢扭轉。
既然如此,“城鎮化”的提法是否合適?中國難道要走一條不同於歐美經驗的道路?在新一屆政府“新型城鎮化”的戰略路徑明晰之前,這些都只能是猜測。
不過放在中國現狀的背景下,官方以“城鎮化”替代“城市化”提法,卻有許多現實的考量。
毫無疑問的一點是,城鎮化的過程不僅僅是人口由農村流向城市那麼簡單,與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必然跟進才能使這一進程順利推進。但制度改革必然帶來利益的重新分配,由此帶來一個問題——改革從何處入手?
依照中國政治的現實,自然是從最易處改起。而相對而言,利益累積較少的小城鎮。
據媒體報道,全國目前約有一億左右農民雖已進入城市,但卻無法享受市民的基本待遇。戶籍、養老、就業、子女教育等都存有大問題。大都市政府乃至居民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也不願意給他們這些待遇。由一線都市作為“城市化”的拉動者,需要涉及太多存量改革,阻力頗大。
相反,小城鎮,尤其是一線都市周邊的小城鎮,卻成為很好的突破口。可以在安置進城農民與解決就業方面達成平衡,是在花費最小代價的同時,實現“人的城鎮化”的最佳之地。
但這同樣困難重重,而攻堅的重點,無疑是農村土地流轉制度改革。
眾所周知,中國的土地制度將土地劃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經營或用作抵押。但農村集體土地買賣、經營、抵押等則不受法律保護。客觀造成同地不同權的現象以及農村集體用地和城市國有用地之間的巨大價值鴻溝。
在過去幾十年的城鎮化進程中,解決的辦法就是由國家出面徵收集體土地,並將其土地屬性轉為國有用地。但土地屬性轉化的過程中產生的巨大利益往往被地方政府獲取,部分地方甚至未能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安置問題,因此造成大量社會問題,破壞和諧穩定。近期知名經濟學家吳敬璉便稱,過去這些年的舊型城鎮化,政府賺取土地差價至少30萬億,新型城鎮化必須改變這種狀況。
是的,改變必須進行。但如何改,卻爭議不斷。包括周其仁在內的許多專家均提出要對徵地制度進行改革,甚至廢除,應當允許農村集體用地直接上市交易流轉。而華生等經濟學家卻明確反對,華生認為,賺取土地差價的不僅僅有政府。與政府賣地財政一道,城中村城郊農民高額補償、開發商坐地生財和囤房者是為舊型城鎮化的四大既得利益集團。簡單而直接地允許上市流轉並不能得到一個更好、更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
學者在爭議,但多地的試驗也在同步進行。
在過去幾年裏,一些地區和金融機構也合作進行了一些試點工作。以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村發展銀行為首的國字號金融機構便多次參與了農村宅基地流轉以及城鎮化開發的試驗。如國開行下屬金融機構國開金融,便在成都郊區龍泉驛展開了8000畝的城鄉統籌項目開發,對土地流轉改革模式進行探索。國開金融為50萬農民買斷了社保、醫保,提供由綠城建築的安置房,拆遷合併若干自然村,並將宅基地集約改造成小城鎮,將置換出來的土地轉變為耕地,發展現代農業,用房地產開發產生的收益推進農業等其他產業的發展,整個項目所用及所獲利的資金封閉運營,不挪用於區域之外,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蘇鑫,高和投資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