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粗則,但也給其餘各省乃至各地級市制造了一定壓力,催促其加快出臺細則的步伐。

  觀點地產網 梁嘉欣 “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誰敢去吃它呢?”

  在這一輪調控裏,廣東省搶當了一回“勇士”,率先公佈首個“新國五條”實施細則方案。然而,這一細則方案卻被外界評為“粗則”,只是原則性表態,無干貨。“這個細則真夠‘戲’!”作出上述評論的理由很簡單--細則內容如同“新國五條”的複製版。

  不妨再來回顧一下廣東版細則的內容:廣深於3月底前公佈房價控制目標;廣深佛珠繼續執行限購,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堅決抑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個人住房信息聯網。

  不難發現,此前惹得全城熱議多時的20%個稅徵收,在這個細則中並沒有作出更多明確的表述,而關於房產稅試點更沒有涉獵。至於限購方面,雖然明文點名“廣深佛珠”,然目前廣東僅有上述四城實施限購,新出的細則亦只能說明限購僅在原有基礎上加緊而已。

  顯然這樣含糊不具的細則並不能令市場滿意。對於“細則不細”,廣東省房協相關負責人也對外作出了回應稱,作為承上啓下的中間環節,省級細則不可能太細太具體,再加上部委的細則還未出臺,另外,國五條也強調要保護剛需,未來政策的看頭在於各地如何在執行環節細化。

  同時,亦有報道引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的話透露,住建部已經開始強化收集、研究國五條出臺後對市場影響的數據,同時,針對備受爭議的“20%售房個稅”一條,也收到來自各方的建議,在和相關部門研究落地細則時,也格外謹慎,以免誤傷剛需。

  勿忘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原則。廣東省共有21個設區市,其實,跳開“細則”變“粗則”再來考慮,假設廣東省政府在出臺細則之時便規定了全省內實施方案明細,是否也會犯了“一刀切”的錯誤,屆時將或會違背了調控的初衷而誤傷到更多的剛需?

  不過,雖然是粗則,但也給其餘各省乃至各地級市制造了一定壓力,催促其加快出臺細則的步伐,當然,也讓其更注重實施方案的研討與制定。

  “太嚴了,市場反應太大;太鬆了,又擔心壓不住房價,被問責。”這大概也描述了當下地級市政府最糾結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