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次明確,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可用的產業發展用地,納入全市統一的土地市場,以有效拓展該市產業用地來源。

  1月18日,深圳市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了一套旨在優化空間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1+6"文件(包括1個主文件和6個配套文件)。在該套試行文件中,深圳市首次明確,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可用的產業發展用地,納入全市統一的土地市場,以有效拓展該市產業用地來源。

  用地瓶頸凸顯,資源有限抑發展

  深圳作為經濟特區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創造了世界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史上的奇蹟,但同時也率先遇到了空間不足約束髮展的問題,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深圳全市土地總面積為1991平方公里,建設用地917.77平方公里,但其中卻有390平方公里的土地是原農村集體用地,佔建設用地比例高達42.5%。如果不進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到2020年,深圳可供新增建設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這將嚴重製約深圳的產業轉型和城市發展。

  當前,深圳正處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構建以"高新軟優"為特徵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因此創新土地利用方式,挖掘土地資源潛力,優化空間資源配置是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的必然選擇,對城市可持續的全面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盤活農村土地資源,促進城鎮化建設

  從土地權屬來看,深圳經1992年原特區內統徵和2004年原特區外城市化轉地之後,作為中國東部高度發展城市的代表,深圳理論上已是全國惟一土地全部國有的城市。但現實中,這裏原來的農村集體仍實際佔用大量的土地資源,在土地管理權上仍然存在明顯的二元化。統計數據顯示,深圳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佔用約390平方公里建設土地,佔全市建設用地42%,而其中僅有1/4(95平方公里)為合法用地。

  為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此次文件規定,將社會的集體社區土地也投入市場,"在理清土地經濟利益關係,完成青苗、建築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補償和拆除後,可申請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轉)讓土地使用權",並提供了兩種收益分配方式等激勵措施,以破解原農村集體土地在城市化過程中出現的"政府拿不回、集體用不了"的尷尬局面,這些創新舉措將有效盤活農村土地資源,為深圳轉型升級騰出更大空間。

  而今全國城鎮化改革的推動,作為經濟特區的深圳率先創新土地管理制度,為城鎮化後的產業發展、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最基礎的空間資源,土地價值進一步提升,有效促進了城鎮化建設。

  改革僅限工業用地,謹慎探索土地改革新路

  文件明確規定"深圳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合法工業用地可申請進入市場流通",文件內容亦主要針對農村工業產業用地作出相關規定,未涉及住宅及商業土地部分,顯示出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雖已正式啓動,但由於改革牽涉面較廣,影響深遠,政府將採取謹慎的態度逐步推進。

  深圳試行土地改革新舉措,在探索土地資源配置市場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法制化等方面將積累成功經驗,為同樣面臨高度城市化、增量空間有限、用地供需矛盾尖銳等情況的東部地區,提供完整的存量土地盤活範例,為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出新路。

  經緯周評:資源有限抑發展土地革新促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