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華潤集團與深圳市政府達成協議,政府以BOT形式將深圳灣體育中心整體交由華潤集團投資、建設並運營50年,經營期滿後移交政府。

  觀點地產網訊:據深圳市國土局官網消息,12月11日深圳市將以掛牌方式出讓T107-0069宗地的使用權,該地塊位於南山後海中心區,為居住用地,建築面積11萬平,起拍價9.47億元,競買保證金1.9億元。

  該地塊的出讓公告顯示,競得人應與深圳市南山區政府簽訂《深圳灣體育中心委託運營管理合同》,競得人或其關聯公司還應按照該合同要求,負責經營深圳灣體育中心50年,並自負盈虧。此外,該宗地塊2萬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將由競得人配建,建成並裝修後要無償移交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產權歸政府。

  出讓公告還規定,競買申請人為註冊地在深圳的企業法人,競買申請人或其實際控制人具有大型體育場館(建築面積不少於15萬平方米)的經營管理經驗;競買申請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應依法辦理深圳灣體育中心的經營管理權。

  根據該地塊的出讓公告,眾多深圳業內人士認為,該地塊為企業定製痕跡明顯,而潛在對象就是華潤。

  資料顯示,公告中提到的深圳灣體育中心佔地30萬平米,總建築面積33.5萬平米,總投資約23億元。2008年底,華潤集團與深圳市政府達成協議,政府以BOT形式,將深圳灣體育中心整體交由華潤集團投資、建設並運營50年,經營期滿後移交政府。

  此外,今年8月份,華潤旗下三家公司曾以聯合體方式,以底價26.53億元競得南山區後海中心區T107-0028地塊。當時該地塊出讓公告曾要求,競買申請人或其實際控制人2011年營業額不低於2500億元人民幣,2011年國內零售銷售額不低於300億元人民幣,且承諾在本項目建成後將其中國總部及零售業務中國總部遷入。

  同時,競得人還須以BT方式承擔該項目東側的科技館、創新大廈項目的建設,且該宗地塊需在競得後兩年內開工建設;同時還允許聯合競買,且組成聯合體的各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須為同一家公司。

  按照上述出讓條件,當時也有市場分析認為該地塊就是為華潤定製,而最終出讓結果也應證了外界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