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將採取更為靈活的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到地下空間開發建設。

  觀點地產網訊:8月28日消息,海南省海口市將從9月1日開始實施《海口市公共用地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加快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辦法》規定,民用工程用於商業、金融、旅遊、娛樂、停車場等經營性用途的,其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應依法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等出讓方式取得。地下空間建設使用權除符合劃撥條件外,均應實行有償、有限期使用。用於商業經營性用途的民用工程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用途為商業用地(地下),地下空間使用權出讓年限不超過40年。

  海口市民防局副局長李振忠還表示,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到地下空間開發建設,為了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海口市將採取更為靈活的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到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與經營,拓展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新模式。

  目前,海口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在單位土地面積上開發規模較小,類型與服務功能上相對單一,以車庫為主要類型,商業、服務業、交通等僅佔一定比例。城市服務功能不足,且空間佈局獨立分散,互相之間缺乏連通,地上空間與地下空間缺少有機的聯繫。

  此次《辦法》的出臺,將填補地方專門立法空白,通過明確規範地下空間規劃的制定、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地下空間的工程建設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加強海口市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